小年,小年,过了今天就是年
2026-01-26 04:07:56
12月起,电动车新一波政策来了,这次两轮、三轮、四轮车都在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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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11月进入尾声,今年的最后一个月也即将到来。近年来,12月一直是各省市电动车市场政策和管理的高峰期与结束期,今年同样如此。
让我们一起来看看12月全国各省市的新一轮政策,直接涉及到两轮/三轮/四轮电动车销售、上牌和上路问题。
北京市
根据此前北京市公安局、交通委员会、市监局、商务局、城管五部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》,12月31日后,北京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过渡期结束。
明年1月1日起,北京所有违规电动三、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,不得在道路、广场、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,12月将是这一大批电动三轮车、低速四轮车最后一个月的使用时间。

安徽蚌埠
12月1日起,安徽省蚌埠市将正式实施《蚌埠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。此项规定直接涉及到当地市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、注册登记、上路、停放等内容。
规定对电动车销售、使用等各方面做了严格的要求和规范,禁行销售不符合国标、没有3C认证的电动车,禁止销售和使用经过改装、篡改和加装的电动车,禁止电动车不按规范停放等等。

广东广州
12月15日,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将正式执行。该通告直接调整全市的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。
通告明确了广州市电动车出行的禁行规定,清晰划分了电动车禁行、限行等路段和规范,相关部门从明年1月2日起会对违反《通告》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依法予以处罚。

宁夏银川
12月21日起,银川将根据《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对“超标电动自行车”实施过渡期管理的通告》对全市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。
当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需在通告发布的3月内上好临时牌照,过渡期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2026年12月20日的3年时间。

江西省
12月31日,江西省所有超标车过渡期结束。
根据江西此前在新国标执行后的相关管理条例,江西省的超标电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是截止到今年的12月31日。明年1月1日开始,江西省内所有超标电动车将不再允许上路使用。

贵州省
12月31日,贵州省超标车过渡期将正式直接。
根据《贵州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,2023年12月31日后,贵州省所有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。

这些最新一波的电动车管理政策都将在12月正式执行,直接涉及到两轮/三轮/四轮电动车销售、上牌和上路问题,以及大量超标车的淘汰问题。希望当地市场的商家与用户都引起高度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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